企业未与员工签合同上保险,离职后能得到什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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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3-16 10: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于2008年5月任聘一家私企作会计,当时他那招工人员说上五险一金,但截至2009年3月11日也未与我签合同上保险,并且单位于2008年1月新招来两位会计,明显的单位财务人员太多,老总就于2008年3月11日以一纸通知,以财务人员富裕为名,将我调往仓库,并且和我谈话说,财务人太多,你先去仓库。(其实老总也想辞退我,但也怕惹麻烦)我就告诉他,当时来你公司应聘的是会计岗位,不是别的岗位,你现在就是变相的辞退我,挤兑我,我不想不干的,老总却说如果你这样走的话,只同意给我补缴保险费,也没说具体的数额,如果我不同意的话,也可以找别的地方说说,因为老板在我们这块哪都有人,还说我这算自辞,没有什么别的补偿。我于当日2009年3月11日就和单位结清了工资款,走了。请问一下有关人员,向我这样离职算自动离职吗,离职后能得到什么补偿,补交保险费具体是多少,应该如何计算,我该向何部门主动一下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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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16 10: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去反映,应该可以补上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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