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交社保 想辞职 公司还非让再干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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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8-20 18: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于5月中旬就职于一家公司, 当时入职时约定试用期一个月, 试用期过后给交社保。 可一个月过后公司没给交保险 一拖再拖, 现在已经8月份想辞职, 递上辞职报告后 ,因为公司缺人, 领导非让再干一个月, 我说我可以再干一个月, 但得给我把保险补上 ,领导也不答应, 还不准我辞职,辞职报告递交3天以后就没去上班,本来每月20号开工资, 结果20号连7月份工资都没给我开, 现在想找一位精通劳动法规的人士给我解答一下,怎样才能争取到我该得的,好的话有高分的哦!
当时签过一份合同 但就是没交保险 不要从劳动法上抄下来的 看着太麻烦 简单利索点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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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0 18: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给员工交纳社保,员工可以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提出申请后,不管单位同意与否,满一个月劳动合同解除。你提出申请后3天就没去,你的做法上是合法的。但单位扣你7月份的工资也是违法的。具体法条如下: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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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0 18: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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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0 18: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简单的,你到单位所属地的社保局监察大队投诉,投诉你的单位不给你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社保,所以你要辞职,你的单位就会乖乖的给你补交社保再把你的工资给你。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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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0 18: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签合同没?如果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如果签了合同,是要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单位 应该按时发你的工资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保险,补发工资。如果没签合同,工作第二个月起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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