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下看下这个入室盗窃最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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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3-21 16: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大学寝室门钥匙插在门上,某同学路过发现后将钥匙带在自己身上,趁大家上课时折回那寝室入室盗窃一台笔记本电脑(当时市值4500元左右,但是受害人的发票上是7000多元)。
事后转移过赃物,但是在被抓捕后主动交代罪行并且退赃。
请问得怎么判?
盗窃所得的物品价值到底该怎么算,是按照当时市场价4500还是发票价7000余元?毕竟这两个价值是两个档次的事了。
不需要那些直接复制黏贴的,回答得好另有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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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21 16: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1、某大学寝室门钥匙插在门上,某同学路过发现后将钥匙带在自己身上,趁大家上课时折回那寝室入室盗窃一台笔记本电脑(当时市值4500元左右,但是受害人的发票上是7000多元)。该行为有可能会被追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有相关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1.1998年3月26日公布2.法发〔1998〕3号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结合当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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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21 16: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1,入室不是盗窃罪的法定量刑情节。2,盗窃财物的价值以盗窃行为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评估单位一般为当地价格鉴定机构。具体量刑金额虽然是重要因素,但要考虑案件具体情节。单单同样金额的简单盗窃,各地经济情况不同,量刑上也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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