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个月辞职和赔偿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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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3-23 21: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三个月前口头提出辞职,领导要求写书面通知,并且要求注明提出日期和具体离开日期,以便公司计算给我的补偿金。如果公司在一个月后要我走人,而不是三个月,是否可以问他们要剩余两个月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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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23 21: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想得到公司方的赔偿金,那就要看用人单位有没有违反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条款,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条款,那么,楼主就可以根据本法随时提出辞职而可以根据本法第46条获得赔偿金。否则,因得不到法条支持就没有赔偿金。其相关支持法条如下: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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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23 21: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还有若是阁下自愿辞职的,也没有相关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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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23 21: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胡律师:不可以得到,《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离职提出书面申请就是合法的,并且经济补偿金是按照你的工作年限来算,未工作的时期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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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23 21:5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要看你的合同期限了,如果合同是三个月到期就可以向公司索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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