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需要交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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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3-23 16: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跟原单位是07年七月份签的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中有违约金,按未履约年限,每年3000,我是08年6月末离开原单位的,所以原单位要我交违约金15000,新劳动法实施后不需要交违约金,象我这种情况是要按照旧劳动法执行吧?但我走的时候还是在试用期,原单位一年才转正。旧劳动法也有说明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我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交违约金?
请高手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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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23 16: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胡律师:如果你们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有关于违约金的条款,那么你在未履约年限就要支付,但是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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