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5 | 2009-3-24 13: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公司那帮头头脑袋不知道怎么想的,今天非让我写个协议加到合同里,说什么员工入职之日一年内的保险费用由公司带为缴纳,费用让员工自己出,一年后由公司接管,费用按照国家规定走(企业与个人承担部分),我说了这样不管用,违反劳动法,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保险,但是企业愿意有点掩耳盗铃,协议如下,各位发表一下建议,是否合法呢附件补充一:
补充协议
甲方:北京韩影宫美容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署补充条款。
乙方入职北京韩影宫美容科技有限公司后,从入职之日起:

年 月
日至


日结束,在此期间本人保险由企业带为缴纳(社会保险与医疗保险),缴纳保险费用全部从本人工资里扣除.一年后保险费用由企业按照企业与个人承担比例共同担负(担负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为此本人无任何疑义. 且保证不对未为本人缴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
险向公司进行责任追偿。
甲方 :
乙方:
(签字或盖章)
(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3-24 13: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知当地是否规定需要进行劳动合同鉴证,也就是把劳动合同拿到劳动部门审查,需要的话,这补充协议肯定是被划掉的。2、这种违反规定的协议,即使签了,也是无效的,没有任何作用。员工照样可以要求公司正常缴纳社保。这做法纯粹公司一厢情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3-24 13: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反法律的任何协议均无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3-24 13: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签的这个协议就无效。因为违反了法律。你要是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话,公司是不会赢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