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可不可以由其他地方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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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3-26 11: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公司注册地在重庆,但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以及2008年度的(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想请深圳市的会计师税务所出具.可以吗?重庆市的税务局认可吗?(深圳好象是不准由其他地方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不指导重庆有啥规定)
重谢!
各地规定都不同,请问重庆的税务达人们,能确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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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26 11: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只要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具有资质就可以了,地方的税务部门不能指定企业要到特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报告,这是违反行政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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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26 11: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我们这里(大连)只有到税务局认可的会计公司出具的报告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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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26 11: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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