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道自考劳动法的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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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3-29 21: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6年3月,施某与甲公司订立经营用房装修协议,约定由施某负责组织人员施工,装修费用50万元。装修过程中除装修材料外的所有费用一律由施某自付,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问题,均由施某自行承担,甲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订立协议后,施某即组织人员施工。
4月1日,陈某在接受施某指派从事高处作业时摔伤,造成8级伤残,发生各项损失65000元。陈某欲维护自己权益,咨询相关律师。
试根据案情,给出你的意见。
(1)(2分)陈某索赔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2分)施某与甲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为什么?
(3)(2分)陈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否需申请劳动仲裁?为什么?
(4)(3分)假设陈某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指派为甲公司从事装修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陈某与哪个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陈某的劳动合同期限最短多长时间?陈某在劳动合同期间内无工作的话,能够获得的待遇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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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3-29 21: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1)、陈某索赔应以施某、甲公司为被告。施某为该雇主,对雇员在雇佣活动中的人身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甲公司把装修工程发包给没有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施某,对陈某的人身损害担连带赔偿 责任。(2)、施某与甲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施某与甲公司不存在身份上的隶属关系,双方依据约定的装修协议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双方之间为加工承揽合同关系。(3)、陈某与施某为劳务雇佣合同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其要求损害赔偿无需申请劳动仲裁。 (4)、假设陈某接受劳务派遣公司指派为甲公司从事装修工作,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陈某与派遣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陈某的劳动合同期限最短为二年。陈某在无工作期间,工资待遇为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劳务派遣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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