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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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4-1 20: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包括当事人单方提出和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这两方面!那这两方面与单方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和异同呢?
我说的是!!与辞职、离职或者是解聘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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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1 20: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有区别,当事人单方提出的,是没有经济补偿金,而用人单位提出则要给付经济补偿金 它计算方式为: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单位工作1年就有一月的的经济补偿金,超过6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如你2007年到单位工作,2009年3月辞职,则你可以得到一个半月的辞职前12月的月平均工资。辞职要提前1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辞职要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自行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是可能承担赔偿,只要他能举出合理的赔偿证据.解聘是公司能证明你不胜任,公司有签定合同时的条件达不到的情况,如转产,破产等.还有严重的失职,刑事犯罪什么的. 我实在看不出你的要求什么样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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