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蹊跷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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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4-8 13: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刘伟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在一起蹊跷的事故中离他的家人和朋友而去!07年9月29日晚上6点左右发生在浦东的到现在09年4月7日案子还没审结!从浦东法院到闸北法院再到宝山法院法庭不知道还要拖多长时间!案情现在也明朗了!刘伟受雇于车主冯玉军,冯把车挂户在登冠公司,登冠因为不具备一些货物的营运资格又把车挂户在上海杨浦区汽车运输二队,冯上交管理费给登冠,登冠又把其中的一部分管理费给杨运二队,冯自己在外揽活时就用杨运二队的名义。车子是在杨运二队的名下的!
事故经过,车主冯带司机刘伟到浦东一个工地上拉货送到宁波北伦港的,同去的有4辆车都是在刚出厂不久刘伟以正常时速开的时候,从边上突然冲上来一辆小车,刘伟为了避让小车采取了紧急刹车,结果是拉的货物因为惯性把驾驶室给压塌了,刘伟和车主当场死亡。事后交警确认刘伟没有操作不当,没有超速,也没有醉酒,事故原因是超载和货物没固定!
我方律师认为刘伟是雇员,而且在工作中发生的,车主现场指挥装车的,事故应有冯,登冠,杨运二队,刘伟共同承担,至于超载和货物没固定同去的另外4辆车都是杨运二队的名下的也都是超载和货物没固定,这说明杨运二队管理不善,
我不知道这样的官司有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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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8 13: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机会的,车祸原因是超载和货物没固定,刘伟是冯的雇员,冯也是当场死亡,冯的车辆是在挂户在杨运二队,揽活也是杨运二队的名义,所以杨运二队有管理责任,登冠有连带责任,因为冯交的管理费是交给登冠,而登冠也从中收取部分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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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8 13: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事故算工伤吧。一般赔钱的话农村户口在20W左右。要是上海户口那就多了应该在40W左右吧。这是通过法律来赔的。这些钱赔完以后还可以要求他们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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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8 13:45: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低于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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