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子连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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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4-9 12: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允许私人买卖动植物化石吗,或者交易上有哪些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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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9 12: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允许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修正案(七)对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做了一点修改,以概括式的罪状表述:“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对盗掘也做了规定总的来说法律对珍稀植物化石的界定较为模糊,但古生动植物化石是属于国家财产,是禁止买卖的。如果你所指的化石类型确实数量较多、不具备科研价值,是可以交易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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