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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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4-8 13: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本人06年7月11日进厂。09年4月8日,因公司单方面原因被解雇。公司愿以劳动法规定支付赔偿金3个月。平时工资条如下
基本工资:1000,勤工奖:100,职务金:300,工龄奖:200,技术津贴:300特殊津贴:500
扣回伙食:120,扣回保险:83
1:三个月的赔偿金按照规定包括以上那项?
2:以上工资加起来为2400,是否能按照12个月的平均工资或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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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8 13: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个月的赔偿金就是不管是什么津贴,就是你每个月实拿到手的工资。你得到的赔偿=一年的工资/12个月(全部工资,包括补贴、奖金、加班费等)*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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