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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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4-14 09: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某女现在是二婚。想要离婚。二婚是某女自己买了一套房,二婚后南方女方收入是放在一起的。然后每个月从其中拿出7000元。供房款。二婚一年后,女准备离婚。南方提出要取回自己一年来的供房款,并且要求得到全部房屋升值部分。房价原8000元,现在是9000元。如果你是女方代理人,你怎样操作此案?要求详细可操作步骤和法律依据。回答的好再加50分
不好意思,打错几个字。应该是二婚前某女自己买了房,出了首付,并且供了2年。然后才二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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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14 09: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充:呵呵,补充完后才清楚,不过已经基本是按这个情况分析的,按我的2、以下参考即可。1、拜托你先将事情说明白一些? (1)“二婚是某女自己买了一套房”:女方买这房是在再婚领结婚证之前、还是领结婚证之后? 购房款是女方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再婚后的女方自己所得? 2、如果这房是再婚前女方自己买的: (1)这房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房子应归女方所有、男方不能分割产权。 (2)女方和代理人应收集好购房合同、发票、房产证、再婚的结婚证等证据,以证明房产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3)但是,再婚后两人共同所还的每月7000元房贷: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男方是有权要求索要再婚后所还的贷款数额的一半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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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14 09:2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最高院有司法解释(:三)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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