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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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4-13 19: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再婚夫妻,在结婚时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男方婚前有一房产折合50万,存款数量未知,女方有一房产,折合100万,并有50万元存款,且女方有一子已过18岁并工作,请问如果女方发生意外,并未立遗嘱,女方儿子将能继承多少?
有人告诉我应该是儿子分得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1/4,可是那样的话男方的婚前房产是不是也要包含在内?
另外就是现金部分,是不是要去银行协调提供10年以内的交易数据?包括男女双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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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13 19: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男方再婚前的一房产是他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发生意外事故,由于没有立下遗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由他的继承人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对于女方的儿子不应当列为继承人的范围,因为女方的儿子已经年满十八岁并工作,如果男方和女方再婚时男方与女方的儿子没有形成实际上的继父子关系的,那么女方的儿子肯定不能继承遗产,由男方的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其中继承人包括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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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13 19:0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女方的个人遗产由女方的现在配偶、儿子、父母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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