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后从事业单位转入企业单位,养老金怎么办理?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1 | 2009-4-15 22: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单位体制改革后由差额事业单位转变为全供事业单位,有6位超编人员分流下岗.现新成立一个企业,独立法人,由此6位超编人员组成.现需给他们办理养老金 失业金等手续,请问养老金手续怎么办理?他们必须得转入劳动保障部门吗?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4-15 22:39:19 | 显示全部楼层
1、已建立的个人账户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退休时,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每月按1/120计发,并相应抵减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计发的养老金。2、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