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求救 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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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4-15 21: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酒后致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共三拨人:受害人、我、还有几个人。参与了打架,但他的伤不是我打的,那拨人我不认识也不知去向,我们家承担了所有费用,受害人肋骨断了一根刺伤肺,)双方签了和解协议陪了钱,受害人拿到钱后又反悔,如果受害人在起诉我,之前陪的钱还能要回来吗?如果法院判的话所有责任都我一人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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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15 21: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的行为已经涉嫌聚众斗殴或寻衅滋事 不是受害人说不追究就不追究的,除非派出所出面与双方协商, 并且是在受害人受伤不构成重伤或者轻伤,轻伤还算好,重伤就不行了,具体是医院鉴定。
如果起诉你的话,赔的钱是拿不回来的,但是法院会因为此而减轻或者重轻处罚,算作是最态度较好。而且刑事判决的时候会附带民事赔偿,这笔钱是回不来的。 不会让你一个人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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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15 21: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本案钱是任何情况下你都拿不回来了,例外是你能把自己弄成被害人。第二,责任不存在是不是一个人担的 问题,不论到案几人,你该是多大责任就是多大责任,不会因为只追诉你一人而加重你的处罚,也不会因为同时追诉几人而减轻你的触犯。第三,要想减轻处罚,目前对你来说,第1你已经做到了就是赔偿被害人。第2,就是认罪态度好。注意这里的认罪不是说起诉你什么罪你都认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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