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证及房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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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8-22 22: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于2010年2月个人签订购房合同买房,首付三成,7月结婚,12月再付五成,房子将于2012年6月交房,届时还需交两成余款,(老婆无工作,所有房款均由我个人交付)请问今后房产证上该写谁的名字?由于我与妻子属于闪婚,无感情基础,结婚后矛盾百出,如果发生婚变,房产如何分割?请教知情人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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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2 22: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是人生大事,不经慎重考虑就结婚实在不可取。房产证上的名字最好是你自己。如果你将两个人的名字都登记在房证上,那就认定你视为同意房子是共同财产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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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2 22: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购房合同上签的是谁的名字,那房产办出来后写的就是谁的名字。按照刚颁布的婚姻法,你自己付首付,房子就是你自己的,不用分割。但你们之间对感情也太过草率,希望彼此间能多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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