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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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8-26 13: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妈开了家网吧,在前几天一名员工将网吧的玻璃门打碎,并划伤自己的腿,脚筋都断了,她现在要我妈赔钱,请问该怎么算?没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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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6 13: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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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6 13: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赶快私了,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这些法律规定,对你都是不利的,所以和他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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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6 13: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已存在事实关系,不管是否有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关系。看有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有的话在一个月内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没有可以按二个方式解决,一个私下调解;另一个是正常渠道解决。
如果是私下解决,就是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私下解决。这个是容易后期产生矛盾。
如果要按正规渠道解决,那么:
1、先向当地劳动保障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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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6 13:3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是事实劳动关系,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如网吧手续不全,则按非法用工程序处理,处理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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