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的纠纷,请懂专业知识的来,有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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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8-27 11: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松江买了一套房,总价是62万,贷款37万,这套房子是二手的,原来的房东还有27万的贷款没有还,我们本来商定是做转按揭,现在首付已付,银行说我贷款没问题,但是转按揭做不了,银行认为房东拿了首付并没有去还贷款,是恶意欠款,现在我和房东商量多拿点首付,让他去还款,但是房东说我的首付20多万现在已经花掉了,身无分文
现在如果我想撤销合同,不买这个房子了,需要给房东赔偿吗?
合同上已经标明是按转按揭的方式付余款,并没有约定撤销合同要付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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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7 11: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上海好像不能转按揭,只能上家先还完贷款,拿出抵押证去交易中心注销抵押,你才能过户。同一套房子不能二次抵押的。你只能走法律途径要求房东履行合同,房东现在没钱去还款就无法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是由违约方承担的。个人建议:先让中介去找房东协商,不行就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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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7 11: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房东的错因为之前他也没和你们说一次性付款 你们手付给他已经够还贷款的了有合同在你们不用怕的就是打官司最后输的还是他 还要赔偿一部分钱给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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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7 11: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中国大陆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转按揭,也就是不可以把业主未还清的尾款转到客户身上继续还款,正常操作流程为业主自己先把尾款还清再由客户重新面签贷款,如果用客户首付款还尾款客户承担一定风险就是您所遇到的事情,所以合同上应该约定清楚金额,时效,违约责任等,现在如果业主这种态度你首先要看合同如何规定的,第二保留好你打款凭证,如果通过中介了中介都有法务部门可以帮你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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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7 11: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如果按你提供的合同约定,双方都没有具体要的赔偿具体事宜。房子总价62万,你贷款37万,那首付就是25万。原业主有27万还未还清,其实当初选择转按揭,这类做法,实际在现行的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并不是首选的。现在原业主还欠款27万,做公证给担保公司,让融资担保公司去帮着还完贷款,其中要支付约5000元以内的手续费用。至于你的首付己经给业主花掉了,又身无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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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27 11: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估计你这个交易没经过正规中间方才出现这么大后遗症,现在你不能说是你要撤销合同,因为你要撤销就是你赔偿!你和买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你就要直接起诉你的买方违约,理由就是房东拿了首付并没有去还贷款,是恶意欠款!违反了你们的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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