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后发现,男方在离婚前就和别的女人同居并有了孩子,我是否可以再申请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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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09-4-27 02: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可以但是你必须有,他在与你婚姻维系期内,与他人同居生子的确凿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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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27 02: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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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27 02: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婚姻法中没精神损害赔偿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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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27 02: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你可能第一印象想到前夫有可能触犯的是重婚罪,但你前夫没有与同居的女人建立婚姻关系,至于重婚,那就有些远了。在书面的一些文字上,谁都知道您是受害者,他们所形成的关系明显是事实婚姻关系。道理谁都明白,但在法律上,对事实婚姻的鉴定是比较复杂和不确定的。说白了,如果你走向司法途径解决问题,那么你很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虽然那个孩子就是你所掌握的最重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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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4-27 02: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如果能证明男方在离婚前有孩子,那是可以申请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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