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再婚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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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5-2 16: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叔前年因夫妻感情不合离婚了,小孩判归前妻了,我叔现在又跟一个相同情况的女人结婚了,她也是二婚,小孩给了前夫,他们都是农村户口,我知道山东的农村户口可以在第一胎是女孩的情况下依法生育第二胎,像他们这种情况的如果第一胎是女孩,还可以生第二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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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2 16: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生了交了罚款就能办了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第(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本条所称总收入,按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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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2 16: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让你的叔叔同计生办的人结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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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2 16: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 没有问题 跟户口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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