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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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09-5-5 16: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家有姊妹7人.我母亲年岁已高,体弱多病.名下有一处房子,户主为我母亲的名字.母亲常年由四儿子照顾,与四儿子住一起.其他6名子女都各自有房,常年不在母亲身边.
母亲的房子没过户,在这样的前提下,母亲怕自己过世后,其他6名子女回来跟四儿子争房子..
请问,如何申请遗产继承...署名过世后,房产归四儿子一人所有,不得转交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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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5 16: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经律师公证啊 晕老人只要留下合法的有效地遗嘱就好了 说到年事已高 是神志不清了么?如果没有 就趁早留下遗嘱 然后最好到公证处公证,可以请律师去办公证,但不是经过律师的公证。律师不是权威部门,只是可以帮你代办手续的人把合法有效遗嘱的要件给你: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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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5 16: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回答你的问题:有两种方法可以做到:1.老人在世时和四儿子同时到国土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直接将房产过户到四儿子名下,这样房产就归四儿子所有了,即使老人过世,其他子女也没有权利分配房产。2.老人在世时手写一份遗嘱,声明在自己过世后全部遗产留给四儿子,可以的话最好到公证部门备案,防止老人过世后其他子女说什么老人是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被四儿子逼迫写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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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5 16: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好办,在老人在世前写一份遗书,并在律师行做公证,老人过世后就按遗书上所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别人不可分得。(记住遗书一定是要经律师公证的,不然不生效,其他子女一样可分得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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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5 16: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1,公正;2,立遗嘱(需两名无利害关系人见证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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