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回来还要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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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7-9-12 08: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一个朋友家徒四壁,穷到吃饭都成问题。家里唯一的电器是14村黑白电视。三四年前斗殴砍伤了别人。砍伤得人去法院告,当时调解说私了就是赔偿1万8医药费,不赔偿的话坐牢。我朋友没钱赔偿就去坐牢了两年。

去年坐牢回来,年底的时候法院又来找了要1万8,我朋友说他坐牢回来不是就负责了啊,怎么还要钱,法院说是法律程序,必须半年内交钱,不交的话还要追究责任。

法院这样做合理吗?这样说的话,我朋友如果一辈子没1万8赔偿,难道关两年放出来两年,又要抓起来?两年牢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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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2 08: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两回事儿,不能说承担了刑事责任,就不承担民事责任了。但积极承担赔偿责任,在量刑的时候可以酌情考虑。----不知道两年前受害人是否已经提出了赔偿请求。如果已经提出,而且下达了相应判决,同时,受害人也在法定时间内(判决生效1年)申请了强制执行,那么现在法院要求你朋友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赔偿义务是合理合法的。当然,法院说的“不交的话还要追究责任”,不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朋友确实没有履行能力,而不是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话,法院是不会随意追究责任的。----如果两年前受害人没有提起赔偿请求,那么现在起诉的话,已超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1年,申请强制执行时限也是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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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2 08: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广东胡律师刑事责任是刑事责任,民事赔偿是民事赔偿,两者不可混为一谈。你朋友把人砍伤在法律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依《刑法》是要被处以3年左右的刑罚的。刑事处罚了是不可能免除民事赔偿的,法院要求你朋友赔偿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属于合法合理行为,你朋友最好还是尽力去凑,不然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再抓进去,出来仍然还是逃脱不了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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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2 08: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坐牢是坐牢,赔钱是赔钱。 坐牢是刑事责任,赔钱是民事责任。 坐牢是国家惩罚罪犯;赔钱是赔偿受害人损失,两者不冲突的。 只不过积极赔偿的话,法院会考虑少判几年。就像自首之类的从轻情节。并不是说我坐了几年牢就不用赔钱了。要知道,哪怕坐一辈子牢,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也不会因为你坐牢了就被弥补了。 不按照法院的期限赔的话会被强制执行。不过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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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7-9-12 08: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处罚不能免除民事责任,故意伤害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民事损害还是要赔的,不是说只要承担了刑罚就完全不用赔了,该赔还得赔。这就是法律程序规定。不赔偿还会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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