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问下各位高手,提前谢谢大家了,事情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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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9-6 20: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老家有套房子今年要拆迁了,房产证还在我们家,可是房子在十年前以两万块钱的价格卖给同村的一个人了,因为我家要搬到城里住,现在拆房子政府给补贴十六万,钱会分到哪儿呢,我们家卖房子是侯没有把房产证给他,因为那人托到最近才把那两万块还清的,但是还清的时候我们家和他立过字据,现在我家计划和他打官司,因为我们有房产证,请教下高人,这官司能打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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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6 20:34: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问题放的不是位置,浏览了10次了都没有人回答!我认为啊,既然房产证还是在你家,也就是说交易还没结束,交易尚未完成,你们立字句的时候有没有写明违约责任啊?、我从我的角度来想,这应该是对方只是取得了居住权,尚未取得所有权,还有就是我不了解,现在农村对房屋交易有没有什么政策,我看你还是找个律师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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