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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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8-31 10: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2.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3.开考前2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3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考试时间内不得离场。4.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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