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合同期内终止合同而用人单位只发半月工资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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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8-31 14: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与老板签合同时签了一份一年的合同,然后没有任何保险等福利,做半年后离职,因最初合同上确实有注明提前终止合同需扣除半月工资,合同一式一份,只有老板一个人有,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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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31 14: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离职没有经济补偿。但是不能扣工资。并且,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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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31 14: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合同中的一项:“因最初合同上确实有注明提前终止合同需扣除半月工资”。本身就是不合劳动法的,所以这一条即使在你的合同上注明了它也是无效的。还有,公司没有给你交社保,你随时可以提出辞职,不用写辞职报告,公司必须全额付给你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就去找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当然你必须有在那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比如,工作服,胸卡,考勤卡,工资卡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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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8-31 14: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个问题比较麻烦,但最重要的关键在于:你是否能提供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明。如果你可以提供那么建议你去劳动仲裁,因为第一、任何合同都是一式2份,正规的企业会有3份,只要你能证明你确实在其公司工作过,那么你可以提出只有一份劳动合同,由你老板提供劳动合同来举证;第二、现在社会保险要求强制购买,你老板没有跟你买,那么你可以申请让你老板来补交;第三、不知道是你离职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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