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房产,我要房子,那么是先给对方钱,还是先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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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9-4 22: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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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4 22: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才给10万,现在房价那么贵,你可真轻松啊,离婚才给10万?我们这里离婚的男方都要给至少50万以上呢!或者房子全给老婆孩子,自己滚出去。知道吧!这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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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4 22: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找一个公证的地方,做一个公证,做一个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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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4 22:0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事公办,去公证处或其他第三方比如律师代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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