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体户执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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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1-23 20: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 (http://baike.baidu.com/view/277478.htm)第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所以说,你是必须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而且税务部门也会知道你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
如果你没有按时去办理《税务登记证》。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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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 20: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必须去办税务,与其未办的不同税务部门处理不一样,大多比税法规定的罚款数额低一些。工商部门不会因为不办理税务登记而处罚。税务部门有黑名单库,如果逃税数额巨大,当然会被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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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1-23 20: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办税务登记工商是不会处罚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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