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娘家有一处宅子,是姐姐的名字,母亲已去逝,父亲再婚。父现把宅平分给我姐妹俩,我俩均已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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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1-26 14:3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看姐姐名下的宅子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的,如果结婚前就在她名下了就是她个人的财产,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分得,如果在结婚后在她名下,(如果是赠予的,如赠予人没有说明是赠予给她个人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姐和你姐夫双方共同平分,其他人无权获得2、拆迁所分房肯定也是你姐的名字,因为拆迁协议肯定是和房主签定的,如你们有书面协议一人一半,法律上是承认的,可以拿到拆迁房后和你姐商量分一半给你3、这种情况基本是不可能,除非你没结婚,否则拆迁所得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或者你也可以跟你姐协商,让她拿到房子后,和你签个赠予协议,让她赠予给你个人,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其他人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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