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本质与法律现象的主要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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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9-9 16: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提示和简析:本题主要从法的现象的外部性和法的本质的内在性来回答。现象和本质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透过现象认识本质。本质是事物质的规定性。 答案: 法的现象就是指法的外部联系,是人们通过感官就可以感知到的法的外部特征。法的本质则是指法的内部联系,是法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根本属性。法的本质隐藏于法的现象的背后,是法的内在的、深刻的、稳定的属性。人们只有通过科学的抽象思维,才能认识它、把握它。 (1) 二者的联系是:法同样是现象和本质的统一体;它们是密切联系的,本质总要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也总要表现本质。人们对法的本质的认识总是通过对现象的认识逐步达到的。法的本质是对法的现象认识的深化。 (2) 但二者又是有区别的。法的现象是体现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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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9 16: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古代经常在边境或少数民族地区设置边镇、都护府、宣抚司等机构,有的是高度自治,有的是军政合一高度集权,这应该也算特别行政区吧。我是非常用心回答的,请加分v踏マs濮ㄡdㄇ」oゥnaf|v踏マv踏マc50382036082011-9-9 11: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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