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解除劳动合同工应当补偿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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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5-8 12: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国土局的一个临工,干了三年了,从2006年7月到2009年5月,从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签了一年的合同,后来都没有签过到现在国土局把我解除了。请问一下我的经济补偿金应当怎样算,我应该利用哪些法律法规来控告国土局。还有一点我还有一个9个月的宝宝,这算不算哺乳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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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8 12:5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要提醒你,劳动争议是仲裁前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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