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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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5-13 09: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张某应该负责。2、不合法,不到十六周岁,典型的招收童工违法!3、民昌职业介绍所违法介绍童工,与张某是共同被告。4、按《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等法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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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13 09: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案例】小李托亲戚找朋友好不容易进了一家公司,当时没有签合同,进去后干的活很杂,工作岗位不固定,每个月领的工资也不一样。一年后,他多次与公司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想把工作岗位、内容、工资等各方面固定下来,可公司总是以“我们需要的就是一个能干杂活的人”,“公司效益不固定工资也不能固定”,“如果不想干就另谋高就”等各种理由予以推托。结果,他干了一年多,合同也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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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13 09: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资深人力解答:
一:张某的行为违法,应该足额支付医药费并按工伤标准进行赔偿,依据如下:1、依《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所以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产生了实质的劳动关系,故彭某受伤,张某理所当然要负责费用。2、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中负伤的,用人单位负全责。
二:用人单位收童工你可以举报到劳动监察部门,会处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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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13 09: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合法,不到十六周岁,典型的童工肯定要支付,因为你没上保险,所有费用全是企业出2.对企业是罚款3.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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