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停泊在道路中间维修而无采取任何安全措施造成非机动车行驶人意外事故的责任认定及赔偿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4 | 2009-5-13 13: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首先要看大巴车是不是因故障停车而在道路上放置了停车标志等警示标志。但看你的叙述,应该没放。 看你所说的,应该是大巴车的责任,对伤者的赔偿除了必要的医疗费外,营养费等等费用都 是按国家统一标准进行赔偿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5-13 13: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天下午,一辆大巴由于发动机故障车头向北停泊在道路上进行维修,晚上7点多同方向有一辆助动车路过该地,为了避让前方跑步中的行人,助动车行驶人按照惯例减速右行,由于大巴车辆维修人正开启车身左侧发动机盖板进行维修身,但无任何安全措施,至使助动车行驶人撞到盖板上遭受划破皮肉受伤. 请问:该意外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伤者怎样要求赔偿? 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5-13 13: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1,大巴车肯定承担60%以上的责任。2,对于赔偿可自行协商 3,如果协商未果,受害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4,(1)可以索赔医疗费用 (2)误工费用(如果存在耽误工作) (3)精神损失费(如果存在) (4)住院期间的生活费5.详细的请查阅中国民事纠纷处理办法及相关标准。6.伤者两个小时候才到医院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9-5-13 13: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那么简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