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电器三包法律的人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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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5-13 23: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国家三包规定,产品质量问题一年保修,并且厂家要保证型号停产后,零配件必须提供10年。因此,你这样的问题完全是应该由厂家来承担的。厂家因为零部件的原因无法按国家规定解决维修的,可以与用户协商,注意是协商,并不是规定要折旧的,你完全可以不接受。至于厂家如何满足你的要求,要根据合情合理的原则来执行,大家都让一步,如果退钱的话,毕竟用了一段时间,全部退也不现实。如果双方协商不了的,可以到工商局的消费者协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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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13 23:55: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网上投诉、打电话12315、去当地消费者协会、工商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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