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有法律管不到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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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5-17 01: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实在制度上,只要不是违法行为,都可以算是企业规章制度,法律管不了。但劳动法有以下几点规定:1、当月扣除员工工资不得超过其工资总额的20%2、员工违反企业制度2次以上的,可以提前1个月通知其辞退或赔偿一个月的工资立即辞退。3、试用期上,如果和你签订的是正式合同时一年有效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4、工资必须符合南京最低工资标准(前提是没有企业代扣部分),如850,企业找个名目代扣你50,如伙食费什么的,你就比较没有依据。5、具体您可以像南京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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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17 01: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么多废话!!!!!!!!去劳动部门投诉,不然你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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