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请进——关于房产地皮或地皮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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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09-5-19 11: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有了那份协议就不存在你姑父现在这种态度,有了那份协议就由法律来判决,这世道像你姑父这种人多了去,如果你父亲没有丢失那份协议,现在的问题就不会存在,你们气也没用,去追究以前你们家怎么救济他们这都没有用。你父亲没有那份协议的话,现在只能找证人来证明当时他们之间有这个买卖协议,不然你父亲肯定是输定了。 忍不住说句:亲戚归亲戚,那么重要的凭证协议怎么能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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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19 11: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理他,非要钱让他去法院起诉。按我国房屋土地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个重要原则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屋和土地在交易时是一并进行的,不可能只购买其中一项,对方利用协议中未提及地的情况来主张权利是没有依据的。而且,以你所说,这交易已达20多年,房屋经过重建,又经过转卖,现已拆迁,对方的权利即使受到侵犯也早就超过了法律给他的保护期了,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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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19 11: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句话,“地随访走”买卖房屋不肯能把土地使用权剥离出来出售,只要购得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只要房产证登记是你的,那你姑父不可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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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19 11: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有其他证据,买房就是房地一起买了,所以你不用再给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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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19 11:31:07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他搬起石头扎自己的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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