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给我定了4000元的营业额,我达不到这么多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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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5-19 11: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定税没有最低标准这么一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定期定额户也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定期定额户在未接到重新核定定额通知、行政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前,仍按原定额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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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19 11:0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说的很好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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