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省的夫妻投靠户口异地迁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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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5-27 02: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审批→发证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和迁入地居委(村)意见; 2、被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及相互之间关系证明; 3、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房产证或房屋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6、派出所辖区民警调查意见; 7、未婚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需由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或乡镇街道的计生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未婚成年子女(25周岁以上)需提供失业证; 8、其他特殊材料请听受理民警告知。 注:申请人指户口在本地的户内成员或申请从异地迁入本地的人员,被申请人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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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27 02: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拿上结婚证去派出所啊不给办灭了他们狗样的。他们是问人民服务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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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27 02:1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地方可以落户的话,不可以自己立个户口.要回去原来的跟父母的户口,户口迁过来之后,一些档案是跟着过来了。以后如果在异地再买房,还有在迁户口。本着自愿原则,看你买房哪里的开房商给你几个户口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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