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一年没合同,到辞职时候没有交保险,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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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5-20 11: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东胡律师:你可以要求以下合法权利:1、08年元旦后至08年10月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补齐你07年11月15日-2009年4月底这期间的社会保险;3、你以公司违反《劳动法》给你一年的试用期(《劳动法》规定最长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为由辞职要求工作1年5个月的经济补偿,折合成1个半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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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20 11: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可见,你的试用期已经严重超过应有时间,去告公司违法劳动法第十九条二、同意给你补办就算了,这事打起来官司也麻烦,但你必须要求他们从你上班的时间开始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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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20 11: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1.赔偿11个月的工资和补办保险2.我在北京,本人接受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援助,可以收到赔偿款后再支付代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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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20 11:51: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自08年2月起至08/9月间,每月向你支付2倍的工资;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部分应当以试用满工资支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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