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品德学案的问题(有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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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09-5-23 12: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许某应承担法律责任。2、理由是:(1)毕某是因为小狗的追赶才转身驱赶狗、才会倒地诱发脑溢血死亡,因此:小狗是导致毕某诱发脑溢血死亡的直接原因,与毕某的死亡有着直接的因果关系。(2)许某是小狗的主人,应当承担因为小狗惹来还来的民事责任。(3)当然,如果毕某本身有脑溢血的病根、身体不太好,应减轻一些许某的赔偿责任,但减轻后仍然是主要责任。相关依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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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23 12: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不象自然科学那么精确(如1+1=2,当然也有更深层次认为所有知识都是建构的,三角形内角和180度也是有前提的,法律就更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了),第一个法官这么处理,不代表所有法官都是这么思考和处理,譬如饿死和失节,我们答案可能就不一样。而且在法庭审理中,陈述的事实,举的证据、法律关系的认识,这些具体情况都会影响法官的思考。但我个人可以给你一点基础看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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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23 12: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许某不应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毕某所受损害是其转身驱赶狗时所致,而不是狗追赶他所致。本案中,毕某只要确保狗不能伤害他即可,没有必要去追赶。毕某追赶狗本身存在过错,其损害也与狗开始的追赶无直接因果关系(即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动物致人损害情形)。因此,狗的主人许某不应承担本案法律责任。若还有疑问,建议你上网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的有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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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23 12: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当承担。许某对他饲养的小狗有管理的义务,小狗的追赶行为虽然不是直接导致毕某死亡的原因,但却是诱引,许某当然应当为他的小狗的行为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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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5-23 12: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应该,但问题应该不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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