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构建行政信息公开的法律救济体系的意义与价值”论文要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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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9-6-21 15:2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行政权与行政救济概念是思维的起点。一个事物的概念规定着事物的内涵与外延,表明着科学研究的纵深程度与范围。因此科学研究的重要任务是探寻事物的概念。在讨论行政救济体系的建立健全前,必须对“行政”、“行政权”予以认识上的界定,以方便论述,同时本文核心在于论述行政救济制度,对何谓“行政救济”学术界所述不一,则需较深入地进行探讨。(一)行政与行政权“行政”一词在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等很多学科中都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各学科出于自身体系所需,对行政的界定并不一致。例如行政管理学中对“行政”的定义是“行政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活动。”;行政法学界多依马克思的观点给“行政”下定义,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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