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1!政府公务员非工伤生病因医疗事故死亡 政府应该怎么给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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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9-7-17 21: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医疗事故的赔偿主体是医院,跟受害者本人所在单位无关。但造成死亡的,各单位有各单位的处理方案。福利好的单位,给予的死亡抚恤金也就多一点。这和法律没有关系,还是看各单位的工会怎么处理这事情了。一方面要与医院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另一方面,将家庭的难处告诉父亲原来的单位,要求单位给予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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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7 21: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正常的抚恤金。医院按医疗事故的等级赔偿。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你自己看看条例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8572974.html?si=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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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7 21: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公务员因医疗事故死亡可能按因工死亡对待。先由医院赔付,不足部分再由政府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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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17 21: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给他补助共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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