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公司以公司没有活为由让我回家放假我是有劳动合同的公司在这期间应不应该把我这个月的基本工资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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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1-9-15 20: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放假第1个月,应该支付你全额工资,次月开始支付生活费并为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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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5 20: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放假和开除是2回事放假可以到发工资日再给你,放假过后你还需要上班,工资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或者合同签订的基本工资给(前提是基本工资大于等于最低工资)开除是所有钱款应该当场结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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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5 20: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话就是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在没有与你解除劳动合用之前,是要发给你最低工资的%70的生活费,而且要按时给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如果公司提出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你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公司是要支付给你1个月的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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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9-15 20:3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放假应当支付生活费。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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