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过户(户名是爷爷一人的,奶奶已经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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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9-17 22:5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的问题比较麻烦,因为我国各地一级行政区(直辖市,省)政策全不一样,因此我只能用北京的状况给您讲解: 第一,检查您爷爷名下房产证和结婚证日期,如果房产证日期在前,算作您爷爷个人财产(100%份额),根据下列“第二”解决;如果结婚证日期在前,算作您爷爷和您奶奶婚内共有财产,先办理分割:您奶奶持有上述房产权属证明文件(房产证,俗称房本)、您奶奶有效身份证明、您爷爷相关身份证明、仙逝火化证明文件前往房屋所辖区县住建委下属权属登记中心办理更名登记,也就是办理您奶奶50%份额的共有权证,花费5元权证印花税。对于剩下的50%份额),根据下列“第二”解决。 第二,您爷爷仙逝前是否存在被公证就处理该房屋的遗嘱?如果有,遵照遗嘱执行,办理转移登记(过户)手续 。如果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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