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和定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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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与定金的法律特征的异同,简述如下:1、担保效力: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2、担保方式的法定效力: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3、设定权限人: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4、担保的数额: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其数额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5、功能效应: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扩展资料: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参考资料:定金--百度百科押金--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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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9 18: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押金和定金的区别:1、性质不同:定金是金钱担保,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担保所产生的只有债权,不具有物权的效力;押金则属于担保物权的范围。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民间交易形式。2、交付时间不同:定金在履行前交付;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合同履行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3、数额不同: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押金也是金钱质的一种,具体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扩展资料:1、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2、定金担保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债务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担保。这种担保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3、定金担保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即法律规定为金钱的偿付。如何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以承受定金罚则作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的定金。解约定金是以一方解除合同为适用条件。设立解约定金必须在合同中作出明确规定 ,否则对合同规定的定金只能解释为违约定金1、解约定金的实质在于给予合同当事人于放弃或者加倍返还定金等条件下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2、合同中约定了解约定金的,当事人以承担定金损失为代价要求解除合同的,对该合同不能强制实际履行。3、当事人如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实际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4、定金处罚不排除损害赔偿,在守约的当事人损失大于定金上收益情况下,承担了定金处罚的当事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参考资料:押金 百度百科定金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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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9 18: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扩展资料:1、双方违约时定金罚则的适用

定金1.1 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在一个合同关系中,负有对待给付的双方当事人,都分别违反合同规定,破坏了合同双方各自期待的合同利益,而应当各自承担责任的情形。1.2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中,如果一方违约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另一方就其他事项违约,则仅就前者单方适用定金罚则,对后者可以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违约均属于法定或者约定的适用定金罚则的情形,则对二者均适用定金罚则,即一方丧失定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相互抵消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收回全部或者部分定金。1.3实务中,在处理上述问题时,应当注意区分双方违约和抗辩权的适用,防止将成立抗辩权的单方违约误判成为双方违约。2 、定金与违约金条款的适用2.1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主张约定违约金,又主张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2.2从法理上进行分析,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则有违公平原则的基本精神。对于违约方过于苛刻,另一方则获得不应该获得的收入。3 、适用定金罚则可否请求损害赔偿定金责任的承担不能替代损害赔偿责任,两者应该区分开来。如果一方违约造成实际损失,另一方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可同时请求损害赔偿。但是适用定金罚则和损害赔偿的总值不能大于标的物的价金总和。4、一方在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可否请求另一方实际履行合同如果该定金的性质属解约定金 ,一方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就不能请求另一方实际履行合同;但如果属违约定金、订约定金或成约定金,一方适用定金罚则的同时,就还可以请求另一方实际履行合同。折叠编辑本段相关概念与相关概念的区别1、定金与保证金1.1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1.2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债权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机关)提存的保证金。1.3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担保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1.4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债务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2、定金与预付款2.1预付款概念预付款是产品或劳务的接受方为表明自己履行合同的诚意或者为对方履行合同提供一定资金,在对方履行合同前率先向对方支付的部分价金或劳务报酬。.实践中,订金、预付金、诚实信用金等都是预付款的种种别名。2.2两者的区别2.2.1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或者将这一数量的款项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所以,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2.2.2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即合同预约阶段),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2.2.3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一般就约束双方当事人按时签订正式合同;而在合同订立后的定金主要在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进入合同的实质履行阶段。但就预付款而言,合同无效或者出现违约事由时,退还相同数额即可,其不具有惩罚的性质。2.3如果给付的意思不明确或依法不能认定具备定金条款或定金合同的,应该推定为预付款。3、定金与违约金3.1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订立时预先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3.2区别:前者为担保方式,后者为违约责任。参考资料:押金-百度百科定金-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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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9 18: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押金和定金的区别之处:1、性质不同。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押金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债权人可以债务人所交押金优先受偿;如债务人依约履行了债务,则其所交押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定金是金钱担保;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2、交付时间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合同履行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订金的交付应当理解为预付款的交付,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3、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押金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的法律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担保方式。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4、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押金具有代替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定金带有一定的违约惩罚性,休现合同双方的利益,其目的性在于督促双方都履行合同。5、数额不同。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押金的金额一般等同或接近于合同标的物。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定金一般相当于标的物的百分之几十。

扩展资料:关于定金、订金、押金的法律属性的理解和认识,建议当事人在经济生活中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的选择使用;但必须明确的是:如果选择定金担保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合同的性质,且其约定必须符合法律关于定金限额的规定,且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等。参考资料:定金-百度百科押金-百度百科押金和定金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定金是金钱担保,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担保所产生的只有债权,不具有物权的效力;押金则属于担保物权的范围。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押金只是民间交易形式。2、交付时间不同:定金在履行前交付;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合同履行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3、订立人不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5、数额不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6、制裁后果不同:定金罚则适用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当事人违约时,定金启动其罚则功能,具有明显的惩罚性。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效果,制裁违约方以押金为限,给付押金的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但接受押金的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不承担双倍返还的押金义务,惩罚效果较弱。

扩展资料:押金的效力一、对受押人而言:1、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出押人欠缴租金、承包利润、医疗费用,受押人可从押金中径行扣除抵充;不过,出押人无填补已扣押金的义务。2、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返还租赁物、承包物,或者已正当履行其职务的,受押人应当返还押金,或者返还已扣除损害赔偿后押金的余额。3、当债务人的其它债权人主张债权时,受押人就押金有优先受偿的权利。4、押金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利息,归受押人所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对出押人而言:1、依合同规定交付押金。固然押金交付是押金合同生效的要件,但在实务中,押金的交付往往还是主合同生效所附的一个条件。2、押金返还请求权。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出押人不享有押金的返还请求权。当合同关系终止时,出押人依约返还了租赁物、承包物等,且并无其它不履行合同义务情形的,出押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押金或已扣除损害赔偿后的余额。参考资料:押金—百度百科定金—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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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9 18: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押金和定金的区别之处:一、理论上的区别:1、性质不同。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2、交付时间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合同履行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3、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4、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二、 实践上的区别:1、数额不同。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2、是否适用罚则的不同。

扩展资料:押金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押金百度百科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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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9 18: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1、定金担保的是债权,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担保物权的范畴;2、定金是法定的担保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法律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担保方式;3、设定人的范围不同: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担保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4、约定限额法律规定不同: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其数额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5、制裁后果不同: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而押金仅具有担保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扩展资料押金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具体的讲是质押担保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的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目前,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押金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依据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的法律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担保方式。押金担保,在本质上属于质押的范畴。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定金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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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9 18: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靠谱的答案,让我来教教大家怎么去区别。订金、定金、押金都是金,也就是说,都是和钱有关,不同的区别就在于三个字,订、定、押,听起来是不是特别绕口,有点晕熏熏的,傻傻分不清,不要晕,听我说。1.订金。在我的概念中,订金就是预付款,可以是全款预付,也可以是部分款预付,当双方协商不想载继续履行义务时,订金可以一分不少地退回到客户手中。举个例子,我想买一辆宝马,到相应实体店去看了,觉得有一辆比较合适我心意,我害怕被别人买走,所以想把它定下来,交付订金,约好一个星期再过来付全款,提车。

可过了一个星期后,我资金紧张,不够周转,所以不想买了,我就会和实体店的销售商协商,退还我订金,过段时间再过来买,如果他同意的话,你之前交的预付金全部退还给你。2.定金所谓定金,就是履行合同前支付的钱,是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交付的第一笔款,一旦合同不存在,订金也就会消失,如果是支付订金一方提出违约,那么之前支付的订金就不能收回,打水漂了,如果是收益方违约,不履行债务的,订金要双倍返还订金给支付方。

举个例子,公司要买一批材料,提前交付订金给供应商,供应商投入生产,可后来才知道,公司所生产的产品 需要的材质更高,之前交付订金的那批材料根本不符合要求,于是公司不需要这批材料,向供应商提出违约,可供应商已经生产好材料了,也就是说履行义务了,所以,合同可以终止,定金没收不归还了。3.押金这个应该比较好理解,其实就是保证金,一物换一钱,双方都有保障,不会对任何一方利益造成损害。当到合同终止日,收押方没收押金,返还抵押物品,解除合同,从另一方面讲,体现了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举个例子,一个老板开工厂,没有自己的厂房,在村委会租了一套厂房,交了五十万押金,才能开始在租的厂房运营,招工买马,壮大工厂,获取利润。过了五年,工厂慢慢壮大,工人也越来越多,要搬迁到其他地方去。老板同村委会商量,要解除合同,村委会也同意了,没有任何争执,如果合同期已过,那么押金予以退还给老板,如果没有合同终止日,老板违约了将会被扣除押金。

总结起来,订金与定金最大的区别就是支付的钱是否要得回来,押金和两个定/订的区别就在于可能性,有时要得回来,有时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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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9 18: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定金和订金虽然读音一样,但却有本质区别。“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特别提示: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定金与押金就履行合同而言,就保证意义来说,有一定的相同性,但两者之间还是有区别的。1:定金在实践中适用的情况比较多,一般出现在加工承揽,买卖等合同中。2:在金额上,押金的金额一般等同或接近于合同标的物,而定金一般相当于标的物的百分之几十;3:押金具有代替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而定金带有一定的违约惩罚性,休现合同双方的利益,其目的性在于督促双方都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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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9 18: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定金,有担保性质。买方违约的,不返还定金;卖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不具有惩罚功能。无论谁违约,都可以要求返还。 押金和保证金也是一种担保方式,但是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也没有不得超过合同总额2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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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9-5-9 18:38: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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