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10天劳动合同到期我要提出辞职有什么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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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9-7-21 10: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一定啊,法律并没有规定公司一定要提前30天和员工续签合同,如果公司认为这个员工已经不太适合这个公司的话,完全可以不用跟他(她)续签合同的,毕竟一旦续签的话,第二份合同的效力要强得多,基本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啦,所以公司没有什么不妥。但是你要提出辞职也没什么不妥,法律规定你应该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的,现在还有十天合同就要到期啦,你完全没有必要辞职了。如果你是打算现在立马就不干了的话,我劝你不要这样做,因为即使离职,还有很多手续时需要在原公司办的,关系弄的太僵了不好,望三思而后行。有时间的话,帮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找一份更好的工作上应该是更加明智的选择,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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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21 10: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辞职一般要提前三十天提出,如果你和你的单位商量好了也可以不提前三十天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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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7-21 10: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有不妥。如果合同没届期满,你单方解除合同,会产生对你不利的后果哦。还有十天,为什么不做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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