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同行政部门对同一件事情重复处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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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6-9-19 21: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土局不可以重复处罚。否则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如果国土局再次处罚,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重复处罚。
一事不再罚的适用:(1)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一个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一个行政机关或者多个行政机关共同实施行政处罚,只能处罚一次;(2)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一个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可以并处包括罚款在内的两种以上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给予罚款以及并处其他形式的处罚,但不能罚款两次;(3)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给予两次处罚,但如果是给予罚款处罚的,罚款只能适用一次,另一次可以是给予罚款以外的其他种类的处罚。【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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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9-19 21: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情形违反的是“一事不再罚”原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它明确规定,针对同一违法行为作出罚款处罚的,不得重复处罚。其构成要件是:1、只存在一个行为,如果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行为,不适用该原则;2、只违反了一条法律规定,如果违反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规定,不适用该原则;3、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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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9-19 21: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行政处罚法规定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连续两次的罚款处罚,因此如果两次处罚的事实和理由不同,或不都是罚款,你就不能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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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9-19 21:56:46 | 显示全部楼层
能以此抗辩 行政处罚不能一事多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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