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再审案件一定会举行听证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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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09-6-12 09: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个月是最长期限,是不能超过这个时间,肯定是可以缩短的,听证会也不一定举行,是不是举行一般由合议庭决定,如果是难以把握证据的,一般要求听证,对于明显违法的,一般不要求听证。听证会个人认为没有权利申请,是法院合议庭根据案件情况决定的,但可以要求。自己看看规定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审判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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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2 09: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1、听证会是审查再审案件的一道程序,但不是必经程序。2、3个月指的是案件复查时间在3个月以内(也可能1天,也可能90天内),并非必需要等到3个月后才下结论。3、申请复查的案件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的14种情形,人民法院都会将案件启动再审程序。4、复查案件一般只需书面审查,无需开听证会;申请人有权申请开听证会,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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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2 09: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审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它提出的主体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当事人申请再审,案外人申请再审。看来你们遇到的问题是当事人申请再审。再审适用一身或者二审的程序,看生效判决是哪级法院作出。听证会不一定要举行,只是遇到疑难问题才会这样。申请人可以不开听证会,但是你没有办法阻止法院开听证会,当然,他们也不想审错。 打到高院的案子,看来应该是二审的生效判决。因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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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9-6-12 09: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些事情不能完全按规定来执行,再审案子太多,法院忙不过来,自然就要延期,院长签个字就延期了,很正常。新民诉法实行后,我们这高院一个月200多件申请,3个月绝对不够处理。你安心等吧,最长半年,这期间法院会给你一个交代的。你当然有权利要求开听证会,但是开不开还是法院说了算。你现在是复查阶段,还没确定立案,你要把证据尽量提出来,否则立案不成的话,你留着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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