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的抚养关系与继承问题,求高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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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2-7 12: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与《婚姻法》中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是,继子女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依血缘发生的,而是由父母再婚引起的法律关系,所以,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有所不同。依据前述法律规定,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子女对继父母应当承担赡养义务。2、继父母并未对继子女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继子女对及父母的不具有法定的赡养义务。综上所述,父或母亲再婚时,已经成年的继子女是否有赡养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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