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债务问题希望大家帮忙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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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9-22 16:1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而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因此,不能超过银行同类利率的四倍。根据此规定,您可以根据具体利率算一下,就一目了然了。纵横法律网 王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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